各有關提名單位:
中冶集團科學技術獎是經國家科技部批準并由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備案的社會力量設獎,作為國家科技獎勵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冶集團科學技術獎定位于獎勵在全國工程建設、環境保護、冶金工藝及設備等相關領域內取得優秀科技成果的集體和個人。根據《中冶集團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中冶集團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定位
中冶集團科(ke)學技術(shu)獎授予在完成(cheng)(cheng)重(zhong)(zhong)大(da)科(ke)研項目或(huo)重(zhong)(zhong)大(da)科(ke)技工程(cheng),取得重(zhong)(zhong)大(da)科(ke)技成(cheng)(cheng)果并進(jin)(jin)行(xing)推(tui)廣應用(yong)等方面做出重(zhong)(zhong)要(yao)貢獻(xian)的(de)(de)單(dan)位和個(ge)人。獲獎項目應為具有重(zhong)(zhong)要(yao)市場價值(zhi)的(de)(de)技術(shu)、工藝、產(chan)品(pin)、材料及成(cheng)(cheng)果推(tui)廣應用(yong),或(huo)具有良好經濟(ji)(ji)社會(hui)效益的(de)(de)建(jian)設工程(cheng)項目,相(xiang)關(guan)技術(shu)經濟(ji)(ji)指標達到國(guo)(guo)內領(ling)先水平,已產(chan)生了顯著的(de)(de)經濟(ji)(ji)或(huo)社會(hui)效益,并推(tui)動了行(xing)業乃(nai)至(zhi)國(guo)(guo)家(jia)相(xiang)關(guan)領(ling)域的(de)(de)科(ke)技進(jin)(jin)步(bu)。
中冶集團科(ke)學技術獎(jiang)(jiang)(jiang)設特(te)等(deng)(deng)獎(jiang)(jiang)(jiang)、一(yi)等(deng)(deng)獎(jiang)(jiang)(jiang)及(ji)二(er)等(deng)(deng)獎(jiang)(jiang)(jiang),其中特(te)等(deng)(deng)獎(jiang)(jiang)(jiang)為非常設獎(jiang)(jiang)(jiang)。
二、提名要求(qiu)
中冶(ye)集團科學(xue)技(ji)術(shu)獎采用提名(ming)(ming)制(zhi),各提名(ming)(ming)單(dan)位需加強對提名(ming)(ming)項目的(de)審核,按本通知及《中冶(ye)集團科學(xue)技(ji)術(shu)獎獎勵辦法》的(de)要(yao)求進行提名(ming)(ming),相(xiang)關(guan)要(yao)求如下:
1.提(ti)名獎(jiang)項應(ying)至(zhi)少(shao)符合如下條件之一,并提(ti)供相應(ying)的證明材(cai)料:
(1)已驗收的國家、省部級或中冶集團科研項目。
(2)已驗收的國家、省部級或中冶集團產業化重點項目、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等。
(3)關鍵技術及創新點已納入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
(4)關鍵技術及創新點已應用于國家或行業重大工程項目。
2.提名項目關鍵技術及創新點須經(jing)過(guo)第三方(fang)科技成(cheng)果(guo)評價。
3.提名為(wei)一等(deng)及(ji)以上等(deng)級的項目,主要(yao)科技(ji)創(chuang)新點須(xu)經中冶集(ji)團組織科技(ji)成(cheng)果(guo)評價(jia)。
4.提名項(xiang)目關鍵技術及創新(xin)點應用時間至少(shao)滿兩年,即至少(shao)應在2023年1月1日前應(ying)用,并(bing)按要求附上應(ying)用證明,其應(ying)用項目應(ying)不存在環保及安全等重(zhong)大問(wen)題。
5.各提(ti)名(ming)(ming)單位須按要求填寫提(ti)名(ming)(ming)意見,對(dui)項(xiang)目(mu)的(de)真(zhen)實性負責,并按照(zhao)項(xiang)目(mu)學科分類推薦評審組別(bie),所(suo)推薦的(de)組別(bie)將作為項(xiang)目(mu)評審分組的(de)重要依據(ju)。
6.2024年獲得中冶(ye)集團(tuan)科學(xue)技術獎(jiang)的前三完成人原則上不(bu)能作為本年度提(ti)名項目(mu)的前三完成人參加中冶(ye)集團(tuan)科學(xue)技術獎(jiang)評(ping)審。
7.同一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作為兩個(ge)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參加中冶集團科學技術獎評審。
8.各單位在提(ti)名中應積極加強產(chan)學研合作,不斷提(ti)高獲獎水平(ping),并有效提(ti)升(sheng)科研項目對企(qi)業發展的支撐。
三、提名指標
1.中冶集團之(zhi)外的提(ti)名單(dan)位(wei):提(ti)名單(dan)位(wei)應為(wei)中國大陸(lu)境內具有法人資(zi)格的相關單(dan)位(wei),提(ti)名指標不受限制,請與(yu)中冶集團科技(ji)部聯系獲取(qu)登(deng)錄(lu)賬號。
2.中冶(ye)集團各子公司:提(ti)名單位應為中冶(ye)集團各二級子公司,原(yuan)則上為限額提(ti)名。
四(si)、形式審查
1.不得(de)重復(fu)提名(ming)以(yi)往獲(huo)得(de)中冶集(ji)團科學技術獎(jiang)的(de)任何項(xiang)目(mu),包(bao)括(kuo)主要專(zhuan)利重復(fu)(有2項(xiang)及(ji)以(yi)上專(zhuan)利包(bao)含在以(yi)往獲(huo)獎(jiang)項(xiang)目(mu)中)且(qie)關鍵技術無(wu)實質性(xing)創新的(de)項(xiang)目(mu)。
2.2024年獲得中(zhong)冶集(ji)團科學技術獎的前三完(wan)成(cheng)人(ren)作為本年提名項目的前三完(wan)成(cheng)人(ren)的。
3.同(tong)一完(wan)成人作為超(chao)過兩個(ge)提名項目的完(wan)成人參(can)評本年中冶(ye)集(ji)團科(ke)學(xue)技術獎的。
4.提名(ming)項目關鍵(jian)技術應(ying)用時間不滿2年(應(ying)用時間為2023年1月1日前),或(huo)未(wei)按要求提供(gong)應(ying)用證明的。
5.未(wei)(wei)提(ti)供(gong)必要的(de)(de)證明(ming)材(cai)料,包(bao)括工(gong)程(cheng)(cheng)建(jian)設類項目(mu)未(wei)(wei)提(ti)交工(gong)程(cheng)(cheng)竣工(gong)驗收報(bao)告的(de)(de);對有行政審批要求(qiu)的(de)(de)項目(mu),未(wei)(wei)提(ti)交相關(guan)部門審批證明(ming)的(de)(de);項目(mu)存在安全、環(huan)保等問題,或正在被督查未(wei)(wei)結束的(de)(de)。
6.未提供第三方科(ke)技成果評價證明材料(liao)的。
7.提(ti)名(ming)項目所涉專(zhuan)利權(quan)屬不明晰,或(huo)存在專(zhuan)利權(quan)屬糾紛、發明人或(huo)設計人糾紛的。
8.完成人及(ji)完成單位(wei)貢獻沒有支(zhi)撐材料的(de)。
9.主要完(wan)成(cheng)人未在“主要完(wan)成(cheng)人情況表”上(shang)簽名,且(qie)未提供說(shuo)明(ming)(ming)的項(xiang)目;主要完(wan)成(cheng)單位(wei)未在“主要完(wan)成(cheng)單位(wei)情況表”上(shang)蓋章、法人未簽字,且(qie)未提供說(shuo)明(ming)(ming)的項(xiang)目。
10.提名單位(wei)未填寫(xie)提名意(yi)見或未加蓋公(gong)章、法人未簽字的(de)。
11.未按規定格(ge)式制作及歸集附件的,或電子版材料與(yu)書面(mian)材料不一致的。
12.其他不符(fu)合提名書填寫要求(qiu)的。
五、材料要(yao)求
請按(an)《中冶集團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填寫(xie)要(yao)求(qiu)》填寫(xie)相關材料。具(ju)體要(yao)求(qiu)如下:
1.相關文件、提(ti)名書模板、填(tian)寫要(yao)求等請在中冶集團科技管理信息系統“//mcc.clickbiz.cn/MCCTech/”查看和下(xia)載。
2.提名材料電子版通過中冶集團科(ke)技管(guan)理信息系統(tong)填報和提交。
3.電子版應(ying)包括PDF版提(ti)名書主(zhu)件和附(fu)件,由信(xin)息系統自動(dong)生成(cheng)。圖片附(fu)件不多于40頁,大小須(xu)嚴格限制在每頁200K以(yi)下,主(zhu)要內容應(ying)清晰,滿足專(zhuan)家審查(cha)要求,且為jpg格式。
4.提(ti)(ti)名單位應逐級審(shen)核并正(zheng)式提(ti)(ti)交電(dian)(dian)子版材料,正(zheng)式提(ti)(ti)交的電(dian)(dian)子版帶有水印(yin)及日期。
5.提(ti)交截(jie)止日期為2025年3月28日,系統將(jiang)于2025年3月28日(ri)下午17:00關閉(bi),未(wei)按時提交的項目不(bu)予受理。
6.提名單位應正式報送一份紙質版簡裝材料。紙質版材料應由帶有水印的電子版打印生成,須與電子版完全一致,并按要求完成所有的單位蓋章及個人簽字。紙質版郵寄截止日期為2025年4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中國冶金(jin)科工集(ji)團有(you)限公司科技(ji)部
李建軍:010-59869472
趙 亮:010-59869714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曙光西里28號中冶大廈
郵 編:100028
中國冶金科工(gong)集團有限(xian)公司
2025年2月25日